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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520S168234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本项目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GZ-0006,招标代理编号:0724-2520S1682349),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5-GZ-0006

1.3 招标代理编号:0724-2520S1682349

1.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指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收单外包服务公司以专业化服务的角色与我行合作,为我行收单商户提供收单机具布放及安装(不含密钥安装)、商户培训、商户机具日常维护、商户及终端布放及巡检等,承担POS机具、码牌、扫码盒子、音箱和打印纸耗材等的提供。以上服务内容要求收单外包服务公司提供设备投入及日常维护、耗材纸张等。本项目拟入选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预估金额或财务预算1341万元。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5服务期

合同有效期3年,在服务期届满前,如果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延续价格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价格有效期将自动顺延6个月,自动顺延次数为1次。服务期间,经我行评测服务不合格的,我行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1.6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6.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

1.6.2本项目确定3家中标单位。供应商使用规则为:按中标人评标综合排名顺序派单,每轮派单数量为:第一名50单,第二名30单,第三名10单。每六轮为一个周期,该周期派单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对3家机构进行履约评价(见《附件3:供应商履约评价表(服务类)》),按最新履约评价得分排名结果进行第N+3轮派单(注:N代表派单轮次)。举例:如第一个周期完成六轮派单后,第N+3轮即第九轮开始按第一次履约评价排名结果进行派单,第七至八轮仍按评标综合排名原排名进行派单,第一次履约评价在第七至八轮派单期间进行,以此类推。

1.7付款方式

【按半年度据实支付结算款项。验收通过后,由服务商提供商户维护台账清单,经我行核对确认后,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对应款项。具体付款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1.8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经济报价部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司法仲裁机构认定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重大质量或重大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注:需提供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

2.3 投标人未处于被信用中国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信息为准)

2.4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存在的在途诉讼或在途投诉或未决争议情况或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经营的情况”,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填报的,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全行或本区域供应商禁用名单及/或供应商退出名单中(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1)投标人2025年1月1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2025年1月1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9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已出具2024年度财务报告,则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

2.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11外包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纳入的黑名单内。(提供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站(https://www.pcac.org.cn/)查询截图)。

2.12 2023年度(若发布公告当天2024年度评级结果已经发布,则按照2024年度评级结果为准)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开展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中被评为B-类(或以上)。

2.13管理团队具备收单业务从业经验,至少有2名以上熟悉收单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人员履历)。

2.14已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并及时提交备案信息变更(提供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站(https://www.pcac.org.cn/)《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公示名单查询》查询截图)。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422日至2025428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投标人于2025422日至2025428,登陆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520S168234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纸质版招标文件将在投标人购标成功后寄出。

4.3 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在代理平台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还须进行以下操作:

4.3.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fhc.citic。供应商服务热线:010-89178179。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30)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注册后,可按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2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在代理平台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或现场购买收到招标文件邮件)后,还须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采购平台。

提示:

1)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CFCA电子印章申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拿到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潜在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潜在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采购平台将拒收。

重要提示:请投标人勿使用带有虚拟机的电脑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相关工作!!!如投标人因使用带有虚拟机的电脑进行相关工作,而被系统检测出现MAC地址一致的情形,导致被判定为串通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570830分。逾期提交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届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若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7、其他说明

7.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www.gmgitc.com)(代理平台)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线上发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等相关事宜平台。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代理平台进行操作。

7.2 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采购平台)为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查看中标通知书等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平台。投标人办理并获取CFCA电子印章、下载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上传、加密、解密和CFCA签名操作,以及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应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操作。潜在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处下载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确认参加回执、招标文件下载(含WORD版招标文件,WORD转PDF版招标文件,投标用EBID文件,EXCEL版投标注意事项核对表等)、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客户端操作(编制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等相关操作;可在系统首页“常用文件”处下载pageoffice和小鱼视频软件。(供应商服务热线:010-89178179。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30)

7.3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ebid.cfhc.citic)、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1层

招标人联系人:女士,020-38771956

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服务热线:010-891781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报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林梁威020-37861131;linliangwei@ebidding.com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王珠红020-37860743;wangzhuhong@ebidding.com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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